本报讯(记者 赵健) 自从去年在全国开创租赁住房建设模式以后,我市将继续推广这一模式。记者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获悉,今后三年,青岛市还将在市内四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中每年配建1000套租赁住房。加上今年已经开工建设的3000套,租赁住房总量将达到6000套,满足6000户“夹心层”家庭的住房需求。
“十一五”基本解决“夹心层”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住房
问题,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向中等收入家庭提供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向高收入家庭供应商品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但是仍有部分家庭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这部分市民在房地产开发市场上被称作“夹心层”。
为了解决这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在去年年初的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青岛市委、市政府根据本市实际,决定在全国率先建立租赁住房这一新的住房保障方式。市内四区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家庭。主要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居民家庭。具体的管理办法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将在第一批租赁住房公开配租之前出台,其中包括更加具体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租金标准、退出机制等内容。
自2007年起,市政府将每年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争取“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2.77万户、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2007年,市财政安排5亿元,开工建设租赁住房3000套。今后三年,青岛市还将在市内四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中每年配建1000套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