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比例是正常的。”杭州市房改办副主任陈慷解释说,此前一期经济适用房选房推出6000多套房源,最后有800多套没有人选,弃选率为13%。“符合选房条件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会根据房源情况、自己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是否购买,所以每次选房最后都会有一部分人放弃选房。”
弃选的原因有很多,从这次的情况看,地段才是部分经济适用房遭弃选的主要原因——剩余530多套房源都集中在下沙和丁桥,三墩、九堡的房源则全部被选走。“三墩、九堡区域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有些已经交付,生活配套相对比较完善,所以选的人多,相对而言下沙、丁桥的条件还不够成熟。”陈慷表示,按照惯例,剩余房源将滚动作为以后的经济适用房房源,继续纳入选号流程。
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列入选房公告范围的申请家庭,若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准购证》作废,并且自当期选房开始之日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次未选房的符合条件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购房,两年后才能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租赁房首批建在半山
从目前的选房看,毕竟还是有符合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人因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工作不稳定等问题,不得不暂时放弃选房。这些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一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该怎么办?
记者从杭州市房改办了解到,目前《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初稿已准备提交杭州市委、市政府讨论。根据这份初稿,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且为无房户)支付30%以上首付款后,就可向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济适用房,并在租赁期限(5年以内)届满前支付全部房款,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