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规范市场秩序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车险保效益工程目标的实现,实现车险业务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10月9日起,宁波市分公司各分支机构即开始严格按照一份新的《车险业务操作规定》,严格承保操作。
据介绍,新规定要求各分支机构带头规范宁波车险市场,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批准的条款、费率及费率规章进行承保。此外,在承保同业其他公司的转保车辆时,必须对该车上年度的出险理赔情况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进行保费测算,若未查询或发现有赔款还使用续保优惠系数的支公司,市分公司将给于严肃处理。
对广泛关注的代理手续费问题,新规定设定了标准进行严格控制,即交强险最高不得超过实收保费的4%,商业险最高不得超过实收保费的15%,超过上述标准的,必须立即进行调整。
另外,新规定还对车辆使用性质的界定、费率调整系数的使用、新车购置价格的确定、高风险车辆(包括特异、稀有、古老、停产车型)的承保、出险车辆的续保、提前续保、招投标管理、电话营销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