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收费将启用医保专用票据。专用票据分为门诊发票和住院发票两类,由市财政部门统一配发。医保专用发票能够详细记录参保职工的就医信息。这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有效地解决医保报销发票样式混乱的问题。
相对于普通医疗收费发票,医保专用发票增加了统筹支付、补助支付、大额支付等医疗报销明细,并可通过专用发票获知参保职工的姓名、医保编号、人员类别等信息。我市首先启用的是医保住院专用发票,待发行社保卡后,再启用门诊医保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