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国际| 行业| 管理| 评论| 人物| 财富| 担保| 访谈| 彩票| 论坛
股票| 基金| 保险| 银行| 外汇| 期货| 债券| 信托| 租赁| 黄金| 博客
消费| 保健| 女性| 母婴| 服装| 文学| 心理| 汽车| 房产| 天气| 曝光

保险法修订拟取消“境内优先分保”规定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加入时间:2008-8-26 9:03:44
【字体: 【页面调色版


  根据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保险法修订草案,我国再保险政策规定拟作出调整:取消现行保险法中关于“境内优先分保”的规定。

  再保险即“保险的保险”,保险公司把自身承担的风险责任部分或全部分摊给其他保险公司,达到分散风险稳定经营的目的。为了积极培育国内再保险市场,现行保险法第103条、104条分别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监管机构有权限制或禁止保险公司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或者接受中国境外再保险分入业务。

  但境内优先分保的做法,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便受到了相关方面的质疑。根据加入世贸的承诺,至2006年底,我国再保险市场已完全实行商业化运作。且再保险业务的跨境交付,在国民待遇方面并未加以限制。境内优先分保的规定似与入世承诺不符,因此,保险法修订草案删去了现行保险法第103条、104条。

  对我国再保险业而言,取消境内优先分保,无疑是继取消法定强制分保之后的又一大挑战。据了解,为履行入世承诺,此前我国已取消了中资再保险公司享有20%法定分保的做法,法定分保业务不得不通过各种渠道转为商业分保。

  而由于再保险业务具有广泛开放性和国际性,国外大的再保险商早在设立驻华代表处之前就不同程度地承揽了我国的商业分保业务。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中缺乏资本、技术实力突出的领导力量,面对国内的巨灾或巨额风险,保险公司往往要独自应对,久而久之也形成了对国际再保险市场的高度依赖。近几年,境内商业分保占全部商业分保业务的比例本身就不高,商业分保大量流向了境外。

  专家分析指出,境内优先分保政策取消之后,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应会继续体现为逆差,形势更为严峻,保险业必须采取更积极有效措施来改变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局面。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上一篇: 保险法修订拟完善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
下一篇: 没有了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国内新闻

·人大常委会议今举行 刑法修
·两税合并助力公平竞争 增厚
·消费税“抑大扬小”微车驶入
·中国拟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据
·7月份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收
·人民日报:上半年内需保持平
·出口增长下滑 中国经济将难
·中国经济需要跨越四道栏杆
·税收增幅回落 喜在“一控”
·我国油价改革重现时间窗口

国际新闻

·收购“两房”计划存疑 全球
·罗杰斯:国际油价可能再牛十
·欧佩克成员国:全球原油供应
·美元汇率反弹搅动全球经济 
·巴菲特:未来数月美国经济仍
·欧美央行救市不力遭炮轰 
·高盛专家:全球半数经济体面
·中国超过美国成为日本最大出

创业人生
·保险法修订拟取消“境内优
·保险法修订拟完善保险公司
·保险法修订拟加强保险公司
·保险法修订拟完善保险公司
·加拿大皇家银行:纽元/美
·加元分析:预计美元/加元
·交易员:因隔夜美股大跌,
·澳元/美元:0.8600-0.870
·欧元/美元:亚市开盘于近
·美元/日元冲击110.30遇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