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3家中央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损益不实78.65亿元。其中多计利润8.37亿元,少计利润70.28亿元。二是决策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抽查的93项企业决策事项,有20项存在违规决策及管理不善问题,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16.63亿元。三是海外投资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企业海外投资项目点多、面广、管理比较薄弱,已形成损失或面临损失4.24亿元。四是违法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的企业套取转移资金存放账外、以委托理财名义挪用资金、骗取银行贷款用于炒股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72亿元。
审计署对3家央企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检查资产总额7960.9亿元,占3家企业2006年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49%,未发现其有个人经济问题。审计结果表明,这些企业原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